中華民國國民旅遊領團解說員協會
ASSOCIATION OF NATIONAL TOUR ESCORT
  各類表格下載  留言板
 
     

































文章內容列表

發表日期_時間 文章標題 發表人 回應
2003/05/20
公告徵求接受九十二年度第二階段補助辦理職前訓練之民間訓練機構
kevin
原文內容 行政院勞工委員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五日
發文字號:職公字第○九二○○一七四五八

上網日期:92年5月6日

主旨:公告徵求接受九十二年度第二階段補助辦理職前訓練之民間訓練機構

公告事項:

一、訓練目的:為彌補公共職業訓練中心之不足,提供弱勢對象及失業者多元參訓管道,本局擬結合民間訓練資源,補助其辦理區域產業及人力特性所需之人才培訓,以提升國人就業技能及增進產業競爭力。

二、資格條件:凡台灣地區依「職業訓練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設立之事業機構、學校、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附設及財團法人設立之職業訓練中心或職業訓練所皆可申請補助,惟各訓練機構(含其分支機構)以申請一次為原則,但九十二年度經本局第一階段核補在案之民間訓練機構,如未列入本局相關職訓練機構績效評鑑為不合格或辦訓不佳之單位,得再次研提訓練計畫。

三、申請方式:各申請機構須依本局「第二階段補助民間訓練機構辦理職前訓練作業手冊」之格式及需求,研提訓練計畫書(一式十五份),於九十二年五月二十日前(以郵戳為憑)送至本局彙整審查,上開作業手冊,可於本局網站下載。

四、經費補助額度:九十二年度第二階段補助民間訓練機構辦理職前訓練經費,計有伍佰參拾壹萬元整,本局將依審查核定培訓班次之金額予以補助。

五、訓練計畫審查方式:由本局初審各機構所提訓練計畫後,如不符依「職業訓練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設立之職訓機構、「訓練時數」、「招訓對象」及「辦訓職類」等項資格及規定,由本局先予剔列。符合之訓練計畫,由本局邀集學者專家組成審查委員會,依評選項目表複審各單位所提訓練計畫,於審查通過簽約後,始可辦理招訓事宜。

六、注意事項:

(一)所送相關表件格式及各項經費標準等不符本局規定者,本局得不予審查。

(二)凡經本局相關職訓練機構績效評鑑列為不合格或辦訓不佳之單位,本局得不補助。

(三)訓練機構經查如有虛偽不實或浮報經費等情事,除依法追繳已領取之經費者外,涉及刑事責
任者,應移送司法機關偵辦,並於三年內不予委託或補助辦理本會各類職業訓練。

(四)訓練機構應於結訓後推介學員就業,本局亦於各班結訓後一個月考核該班學員就業成果。

七、本局地址及網址:台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二段八十三號四樓(公共訓練組),www.evta.gov.tw。聯絡人及電話:本局公共訓練組 陳慧玲小姐,電話:(○二)八五九○二五六二。

回上一頁

立案證書字號:台(九十)內社字第九○一七六八三號 核准立案
會址:(100)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25號7樓之5  電話:(02)2331-9858 傳真:(02)2331-9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