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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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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持假身分證辦理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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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孟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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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內容 |
孟蒼的經驗在線上與大家分享
孟蒼於七月初收到一名辦件客人之證件,要辦新辦護照,
當時不是申請人自行前來,而是委託他人代為辦理,
孟蒼按正常手續請客人自行填寫表格,使用辯偽機識別
客人身分證,因是換發未滿3個月之身分證所以需附上戶
口謄本乙份,彩色相片2張,以上資料齊全無誤。隔日,
將資料送至外交部辦理,翌日,護照領件〈客人當時要求
辦理一天之急件〉,於是下午客人來領回護照。
7月21日外交部通知此旅客是持假身分證辦理,當時孟蒼
聽到此消息時非常措愕,心想,既然是假證件當時外交部
為何無法查出,也發了護照給客人。這...............
這件事情,孟蒼也打電話請教理事長,理事長也給孟蒼一
些指導,謝謝理事長,不過孟蒼還是有以下方法與我們作個交流,雖說不能杜絕但,能求自保。
1.請旅客自行填寫表格以外,請他再簽一份護照條例〈
http://www.boca.gov.tw/〉並蓋上手章,千萬別用私
章,因為外面隨便刻都有,連同申請人身分證影本或幫
申請人代送來之客人身分證影本,住家聯絡電話及行動
電話抄下,存放公司留底,並告知客人持假證件辦理護
照後果如何。
2.針對提辦護照趕件一天之客人或持新身分證及換發過身
份證客人做更進一步確認,尤其是請別人代送來申請護
照之客人要特別小心,當代送人走後可利用104查號台
查詢一下,客人所填寫之申請表格上住家聯絡電話是否
一樣,並與申請人做確認動作,確認是否有提出申請,
套一句理事長的話【確認、確認、再確認】,相信應該
可以將風險降至最小。
以上兩點建議與大家分享,如有更好的防範方法,歡迎大
家踴躍投稿。感激不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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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證書字號:台(九十)內社字第九○一七六八三號 核准立案
會址:(100)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25號7樓之5 電話:(02)2331-9858 傳真:(02)2331-9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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