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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_時間 |
文章標題 |
發表人 |
回應 |
200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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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告訴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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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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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內容 |
有關《國民旅遊》《領團解說員》從事執行業務時的每日『服務費用』以及【是否】將『小費』或﹝其他費用﹞,本會並《無權干涉》,但是,本會還是『建議』並『呼籲』《業界》在「估團成本」裡能夠【體諒】《領團解說員》的『辛苦』和『生計』,用《合情、合理、合法》的『業務操作』技術《和消費者,旅客》取得『共識』,明白告知『旅遊品質的重要性』和『尊重職業的專業性』,事實上,我們都知道《旅客最在意的是旅遊品質的優劣,絕對不是區區一點點價格的高低》,敬請尊重《領團解說員》的《專業素養》,當然,身為《領團解說員》的每一個人員也還要『繼續終生學習,持續努力耕耘』,如此《才會有辦法改善旅遊的生態》,最後『獲得多贏的願景和美好的未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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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證書字號:台(九十)內社字第九○一七六八三號 核准立案
會址:(100)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25號7樓之5 電話:(02)2331-9858 傳真:(02)2331-9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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