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國民旅遊領團解說員協會
ASSOCIATION OF NATIONAL TOUR ESC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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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_時間 文章標題 發表人 回應
2004/12/23
正事不做,專撈過界的導遊領隊考照講座
煎茶院
原文內容 [國民旅遊領團解說員],顧名思義,即專帶國民旅遊團的人員,這種工作,不列入國家考試與管理的範圍,也沒有國家認證的制度,既不能稱為[導遊],更不是[領隊],而且誰都可以自稱是[國民旅遊領團解說員],對真正兢兢業業在從事這個工作的優秀人員來說是良莠不分,做的同樣是[帶團]的工作,卻永遠矮人家正式的[導遊]一截,是不是很不合理?
所以[中華民國國民旅遊領團解說員協會]應致力於規畫爭取[國民旅遊領團解說員]的權益與認證制度才是正事,又何必撈過界的來為導遊領隊國家考試辦理講座與補習班?公佈一下倒底是那位重量級元老蒞臨解說?這位[元老]有沒有執照ㄚ?
2004/12/23
Re:正事不做,專撈過界的導遊領隊考照講座
秘書處
回應內容
煎茶院:您好!

您說的很對,[國民旅遊領團解說員],顧名思義,即專帶國民旅遊團的人員,這種工作,目前並未列入國家考試《本會理念並不希望列入國家考試,請參考本會章程,管理辦法、問題解答》,但是卻有列入管理的範圍《請參考旅行業管理辦法》,雖然不是[接待外人入國觀光的導遊],也不是[接待國人出國觀光的領隊],但如要從事[國民旅遊領團解說員]這種神聖的工作,卻需要很努力、很謙虛的學習,充實和提升自我的能力與素質。

當然,目前本會並不思撈過界的來為導遊領隊國家考試辦理講座與補習班?您之前看到有某補習班公佈『有重量級元老蒞臨解說云云』,本會已經一再予以刪除,其並非本會公佈的訊息,造成您的誤解,本會非常抱歉,請您諒解!

另外,之前本會遵照《本會年度工作計畫》辦理《本會會員參加報考考試院舉辦之導遊、領隊國家考試考照輔導班》,乃是基於『增加本會會員工作機會』和『增廣國內外觀光旅遊知識的深度與廣度』,並非開設補習班,完全站在服務會員的立場,本會帳目徹底公開,完
全符合人民團體法規,此點不容污衊,也敬請您知悉。

最後,非常感謝您的指導,也期待同時在網站上的朋友們能站在關心與愛護本會的立場,繼續用正面的態度相處,不要折損這個立意美好與善良的【交流園地】,感謝大家!敬祝大家聖誕快樂!新春如意!
2004/12/24
Re:正事不做,專撈過界的導遊領隊考照講座
煎茶院
回應內容 謝謝秘書處謙虛有禮有耐心的回應.
但,還是有部份內容仍須討論,絕不是故意找碴.
首先,您提到的[旅行業管理辦法],應為[旅行業管理規則],既是引用法規,就必須正名才好.其次.您所提的[有
列入管理的範圍],本人查遍全部規章,僅查到第二十九條:[旅行業辦理國內旅遊,應派遣專人隨團服務.]全文即此,並無進一步對此{專人}的資格.工作範圍等做進一步闡釋,所以,只要是旅行社派遣的人就可以了,至於這個人的良莠與責任,就不在法令規範中.這也就是我所說的,建議貴會應該努力的方向.
有人曾說,可以引用第三十七條來當作工作規範,這也沒錯,但查究上下條文,可以推知第卅七條的立法精神仍在於出國觀光團體領隊,國民旅遊要引用的話,難免有牽強之議.

既然[講座][輔導班]等並非貴會所為,但此不肖業者是以協會全名在各網站及中華民國觀光領隊協會網站公然散佈,且電話號碼又與貴會雷同,就真令人費解.為了維護貴會令名,是否應該澄清?

2004/12/24
Re:正事不做,專撈過界的導遊領隊考照講座
秘書處
回應內容
煎茶院:您好!

感謝您的指導與指正,有關您所提的細節請參閱本會網站上的《政府法規》和《問題解答》,本會已盡力闡明。

另您所提的澄清云云,『本會已盡力處理』,《本會絕對相信台灣地區同胞的智慧,自己應該會明辨是非》,何況台灣地區如果要成為真正的先進國家,人民更應該朝向提升自我的辨識能力才是!

最後,再一次感謝您的熱心指導與不吝指教,《如果您願意,也不嫌棄,本會歡迎您的加入》,讓我們一起來努力開創觀光旅遊美好的未來!聖誕快樂!新春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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