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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07
★勞委會公告:日薪760元起跳★
秘書處
原文內容
★勞委會公告:日薪760元起跳★

<更新日期:2007/08/07 18:20;記者: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今(民國96)年07月01日調高基本工資後,最低月薪調高為17280元、最低時薪95元,卻獨缺「最低日薪」,勞委會今天正式發布解釋令敲定「最低日薪」計算標準,改變過去沿用40年的以月薪除以30天的計算方式,改採對勞工較有利方式,將例假日薪資計入,亦即按日計酬者的「日薪」不得低於每小時95元乘以工作時數,若以一天工作08小時計算,依舊制是576元,新制則是760元。

勞委會表示,只以函令確定「日薪」計算方式,而不直接公布「最低日薪」金額,主要是因為十年來,工作態樣有很大變化,按日工作者一天工時也各有不同,因此不公布金額。官員表示,適用「日薪制」的勞工不多,除了臨時工外,大宗應是一般營造業中常見的「按日上工」勞工,如水泥工、木工及水電工等。

勞委會表示,新的「日薪」計算方式延續時薪制應含例假日薪資原則,也就是「日薪」制也應計算例假日薪資,因此不再以每月工作30日為基準,而是以時薪乘以實際工作時數。

勞委會自民國57年開始公布最低「月薪」、「日薪」,81年開始增加「時薪」,計算方式係以月薪回推,亦即以最低月薪除以每月30天、每天08小時計算最低日薪與時薪,以前每年調整基本工資時,勞委會都會一併公布最低「月薪」、「日薪」及「時薪」,例如之前基本工資為15840元,日薪528元,時薪66元。

但今年討論是否調高基本工資時,鑑於世界各國都已陸續取消「日薪」基本工資,因此07月01日公布基本工資時,勞委會只公布最低月薪17280元、最低時薪95元,但沒有最低「日薪」。不過,基本工資公布後,勞委會接獲許多雇主反應缺乏最低「日薪」標準,擔心日後引發勞資爭議,勞委會最決折衷決定以公布「計算方式」代替「金額」。

勞委會表示,既然「最低時薪」已經將例假日薪資計入,「日薪」標準也應採用相同標準,計入例假日薪資,因此首次捨棄過去以月薪除以30天方式,改以「時薪」回推,即按日計酬者的「日薪」,不得低於每小時基本工資95元乘以工作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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