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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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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導問題旅行社換名續營業,觀光局處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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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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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內容 |
◆媒體報導問題旅行社換名續營業,觀光局處理情形◆
<2007/08/31交通部觀光局新聞稿>
.發布日期:96年08月31日
.發文字號:觀新字第9600046號
.新聞聯絡人:業務組--高暐翔(電話:23491515)
●針對近日媒體報導消基會批評觀光局公布27家旅行社有問題,預警功能不大,建議應將屬於潛在危機,列為「黃燈警戒」的旅行業者予以公布,暨民眾爆料部分旅行社換名繼續營業等情,觀光局說明如下:
●一、<公布業者名稱>,係一種影響名譽之處分,須有法令依據,該局公布27家旅行社之營運狀況,係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43條規定辦理,即旅行業具有保證金被法院扣押或執行、受停業處分或廢止旅行業執照、自行停業、解散、經票據交換所公告為拒絕往來戶者、未投保履約保證保險或責任保險等事由之一者,該局均依規定予以公告。至消基會建議將屬於潛在危機,列為「黃燈警戒」的旅行業者予以公布,因現行法令並無「黃燈警戒」之制度,且涉及修法問題,該局已研議中。
●二、該局<為防範旅行社惡性倒閉,維護交易安全並保障旅客權益>,業已加強與旅行業公(協)會及相關機關橫向聯繫及情資蒐集廣告監看,發揮旅行業交易安全查核之功能,並責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強化評議委員會功能,對於債信不良之會員旅行社,依章程規定予以除會。
●三、查<捷宇國際旅行社前向該局申請核准自96年08月01日起至97年07月31日止停止營業01年>,針對媒體報導該公司遷移他處,並改名為「易程旅行社」,違法營業一節,該局隨即於本(96)年08月31日派員前往該等公司營業處所檢查,捷宇國際旅行社營業處所已退租進行整修,無營業跡象,另查「易程國際旅行社」(媒體誤刊為「易程旅行社」)係於96年08月07日向該局申請核准設立之合法旅行業,該公司與捷宇國際旅行社營業處所不同,係各自獨立之公司。
●鑒於今(民國96;西元2007)年03起<旅行社倒閉事件>,該等旅行社<皆係於媒體大量刊登低價廣告,吸引旅客報名>,觀光局除加強監看廣告外,並將<再製作消費者旅遊宣導短片>,協助消費者選擇旅行社並提醒其參團注意事項,建立消費者正確旅遊觀念,保障自身權益。
秘書處整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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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證書字號:台(九十)內社字第九○一七六八三號 核准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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