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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28
★賽德克族獲正名,強調自有語言文化歷史★
秘書處
原文內容
★賽德克族獲正名,強調自有語言文化歷史★

<中央通訊社;更新日期:2008/04/27 17:03 記者 劉嘉泰花蓮縣27日電>

『行政院』於日前通過【賽德克族正名案】,『賽德克族正名運動促進會副總幹事田貴芳』和『固祿部落文化工作者烏納鞥.旮劭』今天(2008/04/27)召開【記者會】指出,<賽德克族是實質存在的民族,有自己的語言、文化和歷史,爭取正名是為取得法理上的認定。>

『烏納鞥.旮劭』等人肯定政府通過賽德克族為【原住民第14族】;他表示,當初在日本殖民時代,殖民政權為方便行政管理和控制族人認同,把賽德克族併入泰雅族,國民政府遷台後,仍延續這項族別分類,導致賽德克族在政治、社會結構、文化溝通、生命歷史和法律制度上的權益受到嚴重打壓和傷害。

『烏納鞥.旮劭』指出,依據文獻顯示,泰雅族下分泰雅亞系和賽德克族亞系,兩者的語言文化差異很大,邵族、葛瑪蘭族等人口數只有5,000多人的原住民族都已相繼獲得正名,而賽德克族是泰雅族系中的大族,當然有爭取正名的權利,且為了捍衛族人的生命血脈淵源,更須積極爭取正名。

『烏納鞥.旮劭』強調,賽德克族是實質存在的民族,台灣的原住民族從九族增為十三族後,賽德克族有自己的語言、文化、歷史,已不須再寄居或隱身於泰雅族名下,賽德克族爭取正名取得【法理認定】是很自然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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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證書字號:台(九十)內社字第九○一七六八三號 核准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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