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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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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客觀光首發團 7/4(2008)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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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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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客觀光首發團 7/4(2008)登台●
<中時電子報;更新日期:2008/05/26 04:33 賀靜萍台北報導>
經過【兩岸協商】<陸客赴台觀光議題的民間對口單位>近期密集溝通後,『大陸方面』確定同意7月4日(今年_民國97年_西元2008年)執行<第一班赴台旅遊首發團>,並且在協議文本名稱上,【確定以「大陸地區居民赴台灣地區旅遊」實施方案協議,作為未來『海基會』與大陸『海協會』簽署文本的基礎。】
據了解,『海基會臨時董事會』今(26)日完成改選後,『海基會』將正式致函『海協會』,向大陸方面表達安排『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登陸行程及兩會復談時程表的意見;而按大陸方面設想,『海峽兩會』將在下個月中旬完成協議簽署,『中國國家旅遊局副局長張希欽』及參與的『大陸6家航空公司負責人』,也將在7月4日隨首發團抵台。
大陸相關人士受訪時指出,在『海南博鰲論壇』之後,大陸方面即朝向「7月4日」一定要執行的方向去規畫,「事實上,正是『胡錦濤(中國國家主席)』再度拍板定案。」
他表示,兩岸在去年年中前舉行過多次磋商,近1個多月來,兩岸都十分積極,大陸方面針對過去大陸方面對於台灣建議,開拓『周末包機新航路』節省成本;及對初期開放城市不包括福建等等事項,都不再堅持反對意見。
據透露,這些協商的內容,包括【確認原來協議架構及名稱等重要問題。】
在<敏感的航線>部份,大陸方面對於接受台灣方面期望的「北飛上海、北京班機,走馬祖航線飛越海峽中線進入上海飛航情報區;往廣州的航班,經金門附近由汕頭進入廣州,往廈門航班則由金門附近偏南飛行,經惠安抵廈門,都不直接經過金門上空,捨棄以往繞行香港飛航區限制」全盤接受。
除了航線之外,對於福建省部份,大陸方面提出折衷意見,初期只開放廈門及福州兩大城市,不會對全省開放。
而『中國國家旅遊局』月前公布【陸客赴台旅遊四原則】,之後負責磋商的民間單位∼「台灣海峽兩岸觀光旅遊協會」及大陸的「海峽兩岸旅遊交流協會」,即緊鑼密鼓進行最後階段的文本協商,未來由海峽兩會完成簽署後,『中國國家旅遊局』將隨即<宣布台灣為旅遊開放目的地。>
此外,據透露,『兩岸航空公司機組人員』已開始申辦進入對方地區的證件,大陸方面提供台灣機組人員一年多次的簽證,以利未來常來常往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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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證書字號:台(九十)內社字第九○一七六八三號 核准立案
會址:(100)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25號7樓之5 電話:(02)2331-9858 傳真:(02)2331-9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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