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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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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禁帶生鮮動植物,<下月(2008.10)>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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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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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內容 |
●<入境>禁帶生鮮動植物,<下月(2008.10)>開罰●
<聯合新聞網;更新日期:2008/09/23 07:30 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10月01日開始,民眾從【國外入境】如<攜帶生鮮動植物和相關產品,未事先向海關申報檢疫>,只要被發現,政府將開罰,「罰金從3000元到15000元不等」。
國內民眾出國旅遊,習慣攜帶水果、香腸或臘肉等動植物產品贈送親友,『財政部台北關稅局官員』昨天表示,以往被海關查獲,大多只是沒入銷毀或留置;但近年來「動植物病蟲害」嚴重危害人體健康及生態環境,『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認為有必要加強檢疫,因此決定開罰。
『官員』說,民眾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入境,必須事先詢問相關檢疫規定,入境時也得先填寫【◆海關申報單◆】,入關時要走<■紅線檢查檯■>檢驗,檢驗合格才能入關;此外,民眾也可在通關前,把帶回國的動植物或其產品丟進農產品棄置箱中,就不用挨罰。
『關員』表示,以往民眾把動植物或相關產品帶回國,『海關』都只是柔性勸導,但情況並未改善,『防檢局』才決定開罰。『官員』強調,<來自疫區的動植物及其產品,都不能攜帶入境;如果來自非疫區,基本上還是得申報檢疫,沒問題才能攜帶入境>。
『派駐海關的防檢局官員』指出,<只要是★動物產品,不論是加工前後或生、熟,即使經過真空包裝,統統不准攜帶入境,尤其是來自東南亞、香港、澳門、新加坡等疫區,肉鬆、肉乾或火腿等物品都不得帶進國內。但即使從非疫區帶回肉乾等肉製品,像澳洲袋鼠肉乾,官員還是會請民眾不要帶進國內>。
此外,民眾可以帶「起司」入境,但<如果內含火腿、培根就不行>。「保久乳」和「調味乳」也可攜入;<生乳因未經高溫高壓處理,所以不能帶>;<鮮奶也必須符合檢疫條件才能帶進來>。
<★植物方面>,『官員』舉例說,<基本上新鮮水果都不能帶,尤其是東南亞來的芭樂、柑橘、榴槤和蛇皮果等,都是禁止類水果>。而民眾習慣從大陸帶進「中草藥」,只要是符合「乾燥」、「經加工」等條件,都可以攜帶,但<還是要先申報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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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證書字號:台(九十)內社字第九○一七六八三號 核准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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