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國民旅遊領團解說員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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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25
●『信欣旅行社』財務困難無法營運,『交通部觀光局』適時採取因應措施,確保旅客權益●
秘書處
原文內容
●『信欣旅行社』財務困難無法營運,『交通部觀光局』適時採取因應措施,確保旅客權益●

<2008/09/25;交通部觀光局新聞稿>

發布日期:97年09月24日
發文字號:觀新字第9700079號
新聞聯絡人:業務組 江志端 電話:02-23491682

『信欣旅行社』收取旅客訂房費用後,因財務發生困難無法繼續營運,有損旅客權益之虞,且公司負責人未出面善後,業經『交通部觀光局』予以勒令停止其經營旅行業業務之處分。

『交通部觀光局』表示,該局於97年09月24日據報:『信欣旅行社』因財務週轉困難,恐無法繼續營運等情,隨即派員前往該公司瞭解,經查證該公司主要係以網路經營國內訂房業務,<由於財務困難,自即日起已關閉線上訂房交易>。

『該公司』尚未履約部分,計有4,166筆訂房資料,總計金額為新臺幣1,854萬2,524元;『該局檢查人員』已當場告知該公司應確實關閉線上即時訂房系統,不得再接受消費者之訂房,並協調『聯合信用卡中心』即日起停止撥款予該公司,以免損害繼續擴大。

另依據『該公司』與『各旅館業者』簽訂之【線上即時訂房合約書】規定:「訂房消費者於線上完成訂房手續,旅館即應保留其有效訂房時間至預訂住房日之翌日之退房時間為止。」,依上述規定,<旅客如於預定住房時間進住時,旅館業應依約履行不得拒絕>;<旅客如因本事件無意住宿,而欲取回所付款項;或欲住宿而與旅館業發生履約爭議時,旅客如係以刷卡付款者>,得依【信用卡定型化契約帳款疑義處理程序】,請『品保協會』協助<向發卡銀行申請暫停付款或退費>,『旅客』如以<現金付款>者,得於01個月內向『品保協會(地址:台北市長安東路2段78號11樓,電話:02-25068185)』申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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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證書字號:台(九十)內社字第九○一七六八三號 核准立案
會址:(100)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25號7樓之5  電話:(02)2331-9858 傳真:(02)2331-9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