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國民旅遊領團解說員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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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13
■<H1N1新型流感>疫情變動,<交通部觀光局>因應處理情形■
秘書處
原文內容
■<H1N1新型流感>疫情變動,<交通部觀光局>因應處理情形■

<2009/05/13;交通部觀光局新聞稿>

針對『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將【墨西哥H1N1新型流感】疫情<自原列第六級調降為第五級>,『外交部』配合<將原紅色旅遊警示,調降為橙色旅遊警示>。

『交通部觀光局』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決定之<退費機制>,發布旅客解約退費方式如下:「即旅客取消前往墨西哥時,旅行社將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第28條之1規定,扣除規費及必要費用,並收取不超過百分之五之賠償費用後,將剩餘款項退還旅客;另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提升泰國、古巴、芬蘭、中國大陸為第2級,外交部及陸委會將上述地區列為黃色旅遊警示,旅客解約時,即適用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第27條規定辦理,應依解約日距出發日期間之長短按旅遊費用百分比成數賠償旅行社。美國、加拿大仍維持黃色旅遊警示,旅客解約時仍依照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第27條規定辦理。」

另國人如欲瞭解「最新疫情發展」及「旅遊警示資訊」,可隨時至『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網址:http://www.cdc.gov.tw)』及『外交部(網址:http://www.boca.gov.tw)』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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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證書字號:台(九十)內社字第九○一七六八三號 核准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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