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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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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洋旅行社跳票事件,交通部觀光局處以停業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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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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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內容 |
■洋洋旅行社跳票事件,交通部觀光局處以停業處分■
(2009/07/07;交通部觀光局新聞稿)
「洋洋旅行社」因財務困難,無法履行旅遊契約,損害消費者權益,業經『交通部觀光局』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及第38條規定自98年07月07日起予以停止經營旅行業業務之處分,並限於3個月內提出改善計畫。
『交通部觀光局』今(07月07日)會同「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以下簡稱:品保協會)」前往「洋洋旅行社」調查瞭解,該公司於07月06日發生跳票,跳票金額達新臺幣385萬元,受該公司財務困難致行程遭受影響及無法出團之旅客計有169人。
『交通部觀光局』已請「品保協會」協助旅客繼續未完成之行程或依據旅客意願協助旅客轉團,有關後續賠償事宜,則請旅客逕向「品保協會」登記處理。至於旅客如因本事件與該公司發生履約爭議時,得於1個月內向該會(地址:台北市長安東路2段78號11樓,電話:02-25068185)申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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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證書字號:台(九十)內社字第九○一七六八三號 核准立案
會址:(100)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25號7樓之5 電話:(02)2331-9858 傳真:(02)2331-9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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