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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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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覽車>2011年<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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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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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覽車>2011年<評鑑>!◆
■<遊覽車>「評鑑」!「2業者」<連2次丁等>!
(自由時報;2011/01/22記者李文儀、楊久瑩/台北報導)
過年「出遊」要<租>「遊覽車」或「小客車」,不妨參考這份「官方評鑑名單」。「公路總局」及「消保會」昨天(2011/01/21)各公布「評鑑結果」,其中,有『20家遊覽車業者』被列為<丁等>,「分數」甚至<只有20分>,「台北市太一通運、桃園縣大佳好遊覽車兩家公司」,更已<連續2次丁等>。
「公路總局」從97年起<每2年實施1次>「遊覽車評鑑」,第2次在去(2010)年度進行,扣除『33家業者』新設或出售,共<完成878家,總計12,800多輛車的評鑑>。
這次評鑑僅有『47家業者』、「1,025輛車」、約5%獲得90分以上的優等。受評60分以下的丁等則有『20家業者』共130輛車,約占2%,不過有『6家業者』低於或剛好30分、『2家』少於50分,「分數」<相當難看>。
「最後1名的新北市鴻幃通運公司」只拿20分,「公路總局」表示,<主要是僅有1輛車且被吊扣,在酒測管理、安全檢查等多項都拿「零分」>。『該公司負責人兼司機黃坤鴻』指出,<19年的老車怎麼跟人家比?舊車賣不出好價格,新車又買不起,已改行開餐廳,遊覽車成副業>。
「太一通運」及「大佳好」則是2次評鑑都拿丁等,擁有3輛車的『太一通運負責人王興銘』表示,<車齡9到22年不等,但生意不好沒辦法投資買新車,如果要被撤銷牌照,「再說吧」>。至於「大佳好」,則<無法取得聯繫>。
「公總」表示,<將要求丁等業者在3個月內改善,否則處以停止部分車輛營業3個月,若仍未改善,將處分停業1年。「公總」正研擬『遊覽車業者』退場機制,今(2011)年完成研究再修法,在101年的評鑑就可適用。
「遊覽車評鑑」可上「公路總局官網(www.thb.gov.tw/)」,進入「國道客運/遊覽車專區」查詢。
『租小客車出遊 7業者』完全合規定另外,「消保會」與「交通部」去(2010)年底在全國各地抽查『45家小客車租賃業』,『和通、建龍、艾維士、和運、小馬、耐斯、格上等7家業者』,<「契約條款」完全符合「交通部」規定,可做為「優先選擇」的依據>。
■<遊覽車評鑑>「20家」<不合格>!「1.1萬輛」<要改善>!
(中國時報;更新日期:2011/01/22 03:13 黃如萍/台北報導)
「交通部公路總局」昨日(2011/01/21)公布99年度的「遊覽車行車安全與服務品質評鑑結果」,全台近900家、13,000輛遊覽車,僅47家、1225輛車達到優等,即全台11,801輛遊覽車必須加強改善。
其中,「新北市鴻幃通運、嘉義縣佳信遊覽車客運」等20家遊覽車公司、134輛遊覽車評鑑成績不到60分,被列入丁等;「台北市太一通運股份有限公司」及「桃園縣的大佳好遊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還連續2次被評為丁等。
『交通部公路總局副局長陳茂南』表示,<『丁等業者』必須在3個月內完成改善,否則將被停止該公司部分車輛營業1年>;「公路總局」並已著手研究「退場機制」,<若「連續2年評鑑都被列為丁等的遊覽車公司」,將「取消營業資格」,預計「從下1次(民國101年)遊覽車評鑑時適用」>。
「遊覽車評鑑」2年執行1次,去(2010)年為第2屆,上1次被評定為丁等的遊覽公司共有53家,比這次評鑑的20家丁等還多。
「公路總局」分析,<被列為「丁等」的遊覽公司,多因「酒精檢測」、「駕駛獎懲制度」、「駕駛員管理制度」、「行車前安全檢查」、「肇事後續處理機制」、「車隊管理先進設備」、「乘客意外責任保險」、「申訴處理」等「評鑑分數較低」,顯示『業者』對『駕駛人』、「車輛及公司」等管理「無積極作為」>。
「公路總局」係在去(2010)年05月至12月,委由「中華民國運輸學會」針對『全國878家遊覽車客運業者』進行「評鑑」,其中47家獲優等、甲等595家、乙等179家、丙等37家、丁等20家。相關成績列在「公路總局網站」,供『民眾』<租>「遊覽車」時「參考」。
■<遊覽車>「安全評鑑」出爐!「47家優等」、<595家甲等>!
(台灣新生報;更新日期:2011/01/22 00:07 記者朱瑄�/台北報導)
99年度「遊覽車行車安全與服務品質評鑑結果」出爐,此次評鑑共完成『878家業者』之評鑑,其中『47家業者』評鑑成績為<優等>、『595家業者』評鑑成績為<甲等>。「公路總局」表示,<評鑑成績已登載於公路總局網頁中,民眾未來承租遊覽車時可以多加參考>。
為健全「遊覽車客運業整體經營環境」,提昇「遊覽車客運業整體服務水準」,對於『評鑑成績優等業者』頒予<獎狀>表揚外,並對於『評鑑成績為甲、乙、丙等業者』加強<督導其改善>。
「公路總局」21日表示,<99年05月至12月期間,委由「中華民國運輸學會」針對『全國911家遊覽車客運業者』,「12118輛遊覽車」全面辦理「行車安全與服務品質評鑑作業」>。
其中,有『33家業者』因「公司新設」、「過戶未滿半年」、「出售」等原因,<考量其營運未滿半年,公司制度及相關資料尚未健全,不納入本次評鑑外>,共完成『878家業者』之評鑑。
「公路總局」表示,<評鑑結果有『47家業者』評鑑成績為「優等」、『595家業者』評鑑成績為「甲等」、『179家業者』評鑑成績為「乙等」、『37家業者』評鑑成績為「丙等」、『20家業者』評鑑成績為「丁等」>。
此次的「評鑑項目」包含了「車輛維修保養制度」、「車齡10年以上比例」、「車輛設備」、「人車比例」、「酒精檢測」、「駕駛獎懲制度」、「駕駛人教育訓練」、「駕駛員管理制度」、「駕駛員違規」、「違反公路法令規定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反行車紀錄器相關規定」、「有責肇事」、「派車單」、「行車紀錄器」、「行車前安全檢查」、「肇事後續處理機制」、「車隊管理先進設備」、「乘客意外責任保險」、「申訴處理等項目」>。
其中,『評鑑結果列為丁等的業者』,「酒精檢測、駕駛獎懲制度、駕駛人教育訓練、駕駛員管理制度、行車前安全檢查、肇事後續處理機制、車隊管理先進設備、乘客意外責任保險、申訴處理」等「評鑑分數」較<低>,顯示『業者』對於「駕駛人管理、車輛管理及公司管理」<無積極作為>。
「公路總局」指出,<『評鑑成績為丁等業者』將依「公路法第47條」規定限『該等業者』於3個月內完成改善,限期仍未改善,將停止該公司部分車輛營業3個月,如仍未改善,將停止該公司部分車輛營業1年,以促使『評鑑成績為丁等業者』改善其缺失>。
「公路總局」指出,<未來將持續辦理「遊覽車評鑑」,確切掌握業界服務動向以提供『消費者』優質的服務,後續並會積極規劃對『評鑑優等的業者』提供「更佳的實質獎勵制度」,鼓勵『業者』自我提升管理,對『連續丁等的業者』規劃「退場機制」,以建全「遊覽車客運業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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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證書字號:台(九十)內社字第九○一七六八三號 核准立案
會址:(100)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25號7樓之5 電話:(02)2331-9858 傳真:(02)2331-9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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