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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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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據「總統府公共事務室」訊息>:「旅行業如安排遊客拍攝總統府,請導引至指定位置拍攝,並協助向遊客宣導勿站立在總統府前凱達格蘭大道上拍照、攝影」,<以免影響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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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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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內容 |
◆<轉據「總統府公共事務室」訊息>:「旅行業如安排遊客拍攝總統府,請導引至指定位置拍攝,並協助向遊客宣導勿站立在總統府前凱達格蘭大道上拍照、攝影」,<以免影響交通安全>!◆
2011/01/26;交通部觀光局•一般佈告
依據「總統府公共事務室100年01月10日華總公一字第10010000220號」書函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業100年01月10日北市警中正一分交字第10031778500號」函:
「總統府府前廣場停車場(貴陽街及重慶南路交叉口)業設置攝影台,提供遊客拍攝總統府最佳攝影點,請依臺北市政府所設「觀光導覽地圖」所指示最佳攝影點,導引欲拍攝總統府之遊客至指定位置拍攝,並請協助向遊客宣導勿站立在總統府前凱達格蘭大道上拍照、攝影,影響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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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證書字號:台(九十)內社字第九○一七六八三號 核准立案
會址:(100)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25號7樓之5 電話:(02)2331-9858 傳真:(02)2331-9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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