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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8
★「交通部觀光局」公布「旅行業營運狀況」暨提醒「寒假旅遊注意事項」★
秘書處
原文內容
★「交通部觀光局」公布「旅行業營運狀況」暨提醒「寒假旅遊注意事項」★

(交通部觀光局新聞稿;2014/01/08)

http://admin.taiwan.net.tw/news/news_d.aspx?no=249&d=4678&tag=2

「寒假旅遊旺季」將屆,為保障「旅遊消費者權益」,「交通部觀光局」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43條規定」公告「102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之旅行業營運狀況」如下:

一、廢止旅行業執照者,計3家:
飛馳(臺北市)、翔陽(高雄市)、小太陽假期(澎湖縣)

二、受停業處分者,計1家:
聯佳利國際(停止辦理旅客出國及國內旅遊業務至103/2/12、臺北市)

三、自行申請暫停營業者,計4家:
揚帆(停業至103/10/31、新北巿)、桂林山水國際(停業至103/11/17、高雄市)、帕格國際(停業至103/12/1、臺北市)、金然(停業至103/12/25、臺北市)

四、解散者,計3家:
鈊象(新北市)、佳台(屏東縣)、飛寶島(臺北市)

「交通部觀光局」提醒『旅遊消費者』,參加「旅行社」舉辦之旅遊活動,或購買國際機票時,應注意事項如下:

一、應選擇「領有旅行業執照之合法旅行社」辦理旅遊活動,並應確認「洽辦者係旅行業相關從業人員」。「合法旅行社、旅行社從業人員、合格領隊及導遊人員、參團旅遊應注意事項暨上述公告之業者名單」可至「該局行政資訊網(http://admin.taiwan.net.tw)消保事項專區」項下查詢。另每季旅行團參考售價請至「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下稱品保協會)網站(http://www.travel.org.tw)」查詢比較。

二、『旅客』與「旅行社」簽約前請務必詳閱「契約內容」,並宜親至「旅行社營業處所」瞭解其營業狀況;繳費時應索取「代收轉付收據」並確認「舉辦旅遊之旅行社」已辦妥「履約保證保險」及「出發前投保責任保險」;另『旅客』得視個人需求自行斟酌加保「旅遊平安險」。簽約後如衍生相關糾紛,得書面檢附相關收據及契約書向「品保協會(臺北市長安東路2段78號11樓)」或「交通部觀光局(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申訴。

三、「國際機票」因價格差異會搭配不同之使用暨退票規定,例如:特惠機票多伴隨較嚴格之使用限制,建議旅客購票前先充分瞭解相關資訊,多方比較後再選擇符合需求者,以確保自身權益。

四、「國人於出國前」請「及早檢查護照效期是否6個月以上」,倘護照效期不足,請儘早至「外交部領務局或該部中、南、東及雲嘉南4個辦事處」申請換發。已提出申請者,務請於出國前記得領取護照,以免因例假日無法取件,影響程期。另一併提醒:因「領務局桃園國際機場辦事處」須優先處理急難救助事件,倘同時國人因旅遊、商務等非急難事件,請求該處緊急核發護照,將無法受理;另請『旅行業者』於受理洽購出國機票或旅遊業務時,應以簡訊、電子郵件或說明會向旅客宣導並協助檢查上述護照效期相關事宜。

五、鑒於近期發生數起赴國外旅行團腹瀉群聚案例,請『旅行業者』及『旅客』出遊前至「疾病管制署網站」瞭解「最新國際疫情及預防注意事項」,旅行中妥慎選擇用餐地點,並提醒旅客注意飲食及個人衛生,例如:勤洗手、避免生冷食品、避免飲用非完整包裝或未經煮沸的水及飲料。『團員』如出現疑似症狀,『領隊』應立即協助就醫,並請通報「防疫專線1922(海外請撥+886-800-001922)」,返國抵機場時主動通報『疾病管制署入境檢疫人員』。

「交通部觀光局」表示,「旅遊諮詢」可利用「該局免付費電話 0800-211734、品保協會免付費申訴專線0800-558185」查詢。另『旅客』如「於國外發生急難事故」,可向「外交部旅外國人急難救助聯繫中心(全球免付費專線800-0885-0885)」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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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證書字號:台(九十)內社字第九○一七六八三號 核准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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