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內容列表
發表日期_時間 |
文章標題 |
發表人 |
回應 |
2014/06/19
|
■「觀光局」公布〈旅行業營運狀況〉暨提醒〈暑假旅遊注意事項〉!■
|
秘書處
|
|
原文內容 |
■「觀光局」公布〈旅行業營運狀況〉暨提醒〈暑假旅遊注意事項〉!■
(交通部觀光局新聞稿;2014/06/19)
★「暑假旅遊旺季將屆,為保障旅遊消費者權益」,「交通部觀光局」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43條」公告103年4月16日至6月18日期間之旅行業營運狀況如下:
一、廢止旅行業執照者,計4家:
(一)伊美(桃園縣,未依規定期限繳足保證金)。
(二)聯佳利國際(臺北市,未依規定期限繳足保證金)。
(三)乙華(高雄市,辦理旅遊無法履約,詐騙旅客情節重大)。
(四)天喜(臺北市,未依規定期限繳足保證金)。
二、自行申請暫停營業者,計3家:
好帥(停業至104/5/15、臺中市)、東洲(停業至104/5/30、臺北市)、嘉聯國際(停業至104/5/30、臺北市)
三、解散者,計4家:
皇門(臺南市)、後山常春藤(花蓮市)、玩得瘋(金門縣)、原域(臺北市)
四、經票據交換所公告為拒絕往來戶者,計1家:
天喜(臺北市)
★「觀光局」提醒『旅遊消費者』,參加「旅行社舉辦之旅遊活動」或「購買國際機票」,應注意事項如下:
一、提醒『旅遊消費者』參團旅遊應選擇「領有旅行業執照之合法旅行社」簽訂「旅遊契約」較有保障,並應確認『洽辦者』係『旅行業相關從業人員』。『合法旅行社、旅行社從業人員、合格領隊及導遊人員、參團旅遊應注意事項暨上述公告之業者名單』可至該局行〈政資訊網(http://admin.taiwan.net.tw)消保事項專區〉查詢。另每季旅行團「參考售價」請至「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下稱品保協會)網站(http://www.travel.org.tw)」,如選購低於參考售價之產品,宜查詢比較多了解其旅遊產品內容。
二、『旅客』與『旅行社』簽約前請務必詳閱契約條款及行程內容,並宜向旅行社瞭解其營業狀況;繳費時應索取「代收轉付收據」並確認旅行社已辦妥「履約保證保險」及出發前投保「責任保險」;另旅客得視個人需求自行斟酌加保「旅遊平安險」。簽約後如衍生相關糾紛,得檢附相關收據及契約以書面向「品保協會(臺北市長安東路2段78號11樓)」或「觀光局(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申訴。
三、國際機票因價格差異會搭配不同之使用暨退票規定,例如:特惠機票大多伴隨較嚴格使用或退票限制,建議旅客購票前先充分瞭解相關資訊,多方比較後再選擇符合需求者。又鑑於近來國人自行上網訂購或透過國內旅行業者代訂廉價航空機票,嗣因該類服務項目有限、國人不諳服務內容及時遇班機誤點或無預警停飛等因素,而引發糾紛之情形日增,呼籲國人事先釐清個人與廉價航空公司間之權利義務關係並詳細瞭解其搭乘應注意事項,以減少爭議發生。
四、「國人於出國前」請及早檢查「護照效期是否6個月以上」,倘護照效期不足,請儘早申請換發。另請『旅行業者』於受理洽購出國機票或旅遊業務時,應向『旅客』宣導並協助檢查〈護照效期相關事宜〉。
「觀光局」表示,「旅遊諮詢」可利用「該局免付費電話 0800-211734」、「品保協會申訴專線02-25068185」查詢。另「旅客如於國外發生急難事故」,可向「外交部旅外國人急難救助聯繫中心(全球免付費專線800-0885-0885)」尋求協助。
|
回上一頁
|
|
|
|
|
立案證書字號:台(九十)內社字第九○一七六八三號 核准立案
會址:(100)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25號7樓之5 電話:(02)2331-9858 傳真:(02)2331-99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