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國民旅遊領團解說員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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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22
■<A旅費>!「交通部觀光局」:<沒「旅遊經紀人」這職稱>!■
秘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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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旅費>!「交通部觀光局」:<沒「旅遊經紀人」這職稱>!■

(中廣新聞網;2012/06/22下午01:19蕭照平報導)

有『民眾』向『立委』<陳情>指出,<有「靠行」的「旅遊經紀人」協助「辦理出國業務」,但「錢卻沒有如實交給旅行社」,導致『民眾』要出國前被告知「必須再付一次旅費」>。對此,「交通部觀光局」表示<會「協助求償」,同時也強調「國內目前」沒有「旅遊經紀人」職稱,呼籲『民眾』旅遊季節要「提高警覺」>。

『民眾』拿到「旅遊合約書」,但「旅行社」卻<不認帳>,要求「出國費用再付一次」。原因是<『負責對口的業務』,並「沒有把顧客的旅費全繳給公司」>。『受害民眾』感到<非常傻眼>。

『旅行社的吳姓業務員』告訴我,說<『白姓業務員』只「付2萬塊訂金」>,我們是28萬7千只付2萬塊,其中有26萬7千都沒有付,要求『我們』再次「刷卡」否則「不能出國」>。

對此,『交通部觀光局專門委員林美燕』表示「遺憾」,她說<經過調查後發現,『該名業務』是「非法經營旅行業」>。她也說,<已經對『該業務』開罰並且交由「台北地檢署」偵辦>。

『白姓業務員』我們查了結果,並『不是我們旅行業合法的從業人員』,換句話說,『這白姓業務員』是『非法經營旅行業務』

至於『民眾』的<損失>,『林美燕』表示<「交通部觀光局」會協助『旅客』透過「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與「旅行社」協調,會要求「旅行社」將「費用退還」,否則就由「品保協會」代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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